
针对重症孕产妇的转(会)诊薄弱环节,制订重症孕产妇孕产妇抢救、转诊、会诊和接受转诊等流程,加强对重症孕产妇孕产妇的抢救管理。 按照国家产科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对重症孕产妇患者进行转诊。规定需要转诊重症孕产妇患者的各级医疗机构,在积极对症支持治疗的同时,联系本急救中心,在本中心指导并保证转运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转诊。转诊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师护送,转诊过程中应配备相关的抢救设备,本中心做好病情资料的接收和登记工作。本重症急救中心建立重症孕产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,设置重症抢救室,人员配备合理,抢救设备和物品齐全并处于良好功能状态。 作为江苏省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产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