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约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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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挂号须知
一、预约未来7天号源。
二、9:30停止预约当日上午号源;
14:30停止预约当日下午号源。
三、预约均采取实名制注册,请您如实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证件号(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)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。如取号时信息验证不符,医院则不能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。
四、预约成功后,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、预约识别码只诊区自助机、收费窗口取号。
五、上午就诊患者,就诊当日上午7:30—10:00;下午就诊患者,就诊当日下午13:00—15:00。
六、就诊时按预约顺序看诊,请按照预约短信提示的建议时间来院就诊。
七、如遇特殊情况医生停诊,系统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您,请您保持电话畅通。
八、如不能按时就诊的,请于9:30前取消当日上午、下午号源;
14:30前取消当日下午号源。
九、如预约成功后患者当日未能就诊,且未在规定取消时间范围内取消预约号即为爽约。
十、90天内同一患者ID爽约3次,将进入我院预约挂号黑名单。此后90天内将取消其预约挂号资格,90天后可再次进行预约挂号。
十一、 同一患者实名(有效证件号)在我院同一科室、同一诊次只能预约1次;在同一科室、同一就诊日预约总量不可超过2次。